学术资格评审
★第一条资格评审工作由世界易经学会学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内国际的易学爱好者和研究者认可并愿意遵守我会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易学水平资格评审。
★第二条认真填报资格评审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申报类别项目易学论文一篇,由学术评审委员会考核。
★第三条参加易学水平资格评审需交纳相应标准的专家评审资料费。
★第四条易理类[科目:易学史、哲学易、天文易、生物易、管理易、数学易、物理易、中医易、音乐易、军事易、文学易、书法易、其它易理类]:
Ⅰ、实习研究员(与会员资格相同,可以免交论文,直接报名参加评审)
Ⅱ、助理研究员
Ⅲ、副研究员
Ⅳ、研究员
Ⅴ、高级研究员
★第五条术数类[科目:太乙神数、奇门遁甲、大六壬、紫薇斗数、铁板神数、象数易卜、四柱命理、姓名预测、中国风水、星象占卜、择吉学说、其它术数]:
Ⅰ、实习策划师:(与会员资格相同,可以免交论文,直接报名参加评审)
Ⅱ、初级策划师
Ⅲ、中级策划师
Ⅳ、策划师:
Ⅴ、高级策划师。
★第六条易理类和术数类专业研究者,均可申报具体项目的教学资格,由我会学术评审委员会出题考核。
Ⅰ、助理讲师
Ⅱ、讲师
Ⅲ、副教授
Ⅳ、教授
★第七条申报时必须注明易理类或易术数类中具体类别,提交的论文最好是其所熟悉或擅长的课题及内容。
★第八条如需申报和颁发易理类和术数类中任何多个项目的多个资格证书,必须按实际情况收取评审费。
★第九条经审查论文的水平低于其申报的资格等级,则按实际水平颁证,收费按颁证的资格等级计收,余款予以退还。
★第十条关于已有我会有效易学资格证书的会员需在原有类别科目晋级,其评审费用只需缴纳相应差额,但仍需提交相关论文和申请表。
★第十一条我会有效易学资格证书的会员需在非原有类别科目晋级,按新申办资格证书实际标准收取评审费用。
★第十二条资格评审工作和颁证在十五工作日以内完成。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世界易经学会,从2007年9月25日起施行。